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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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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检原则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依托学校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2.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3.中检方式

中检工作采取线上集中受理的方式。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中的“项目中后期管理”,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省教育厅逐级审核通过,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10-62510667

4.中检范围

2023年中检范围为2019年批准立项的在研项目。公司列入本年度中检的项目清单见附件。

请各学院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于20238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工作。

校社科处联系方式: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公司2023年需中检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