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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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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拟于20239-10月组织对2021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点、一般及青年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线下抽检和线上提交书面报告相结合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于202382595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填报【研究工作情况】和【项目中期成果信息】两个栏目,系统操作参见《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无法进入结项环节

2、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工作情况】请围绕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含项目总经费、已拨经费、已支出多少、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哪些方面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展开。填写【项目中期成果信息】时,凡是已发表或出版的成果(论文或专著)只填写唯一标注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要填写;已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未标注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原则上不填写(发表在报刊上的成果除外)

3、公司列入2023年度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2。请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4、线下抽检的有关事宜待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后将另行通知。

5、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

 附件2:公司列入2023年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